根据成都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及相关公告,成都入职体检项目需符合公安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并结合岗位特殊性执行严格标准。以下是综合检索结果整理的主要体检项目及要求:

一、通用体检项目
1. 外科检查
身高体重:男性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南方地区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15范围内(标准体重=身高cm-110);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南方可放宽至158厘米)。
体态与皮肤:无影响功能的指(趾)畸形、扁平足、重度皲裂、纹身;无裸露部位明显疤痕或色素斑。
其他:无胸腹腔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疝气等术后恢复良好者除外)。
2. 内科检查
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86mmHg。
心肺功能:无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心肌病)、心电图异常。
消化系统:无严重胃下垂、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合格)。
3. 眼科检查
视力:双侧裸眼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特殊职位可能有更高要求)。
色觉:无色盲、色弱。
4. 耳鼻喉科
听力:双耳听力正常,耳语测试一侧不低于3米。
嗅觉与发声:嗅觉正常,无口吃或声音嘶哑。
5. 血液及传染病筛查
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40单位,无慢性肝炎。
传染病:排除、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等。
二、特殊岗位附加要求
1. 体能测评
需通过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10米×4往返跑(男子≤13.1秒,女子≤14.1秒)
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
1000米(男)/800米(女)跑(男子≤4分25秒,女子≤4分20秒)
2. 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笔试后需进行心理测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注意事项
1. 体检纪律:需全程服从封闭管理,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严禁代检或弄虚作假。
2. 复检机制: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有异议者,可在7日内申请复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3. 特殊疾病筛查:如癫痫、精神病史、重度晕车等均不合格。
四、参考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重点涵盖视力、听力、肢体功能等警察岗位特殊要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明确体能测试达标线。
建议考生提前自查健康状况,尤其是视力、体重、血压等易超标的项目,确保符合标准。具体体检安排以招录单位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