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各类编制岗位(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等)的公开招录公告,入职体检要求主要遵循以下统一标准及注意事项,具体细节可能因岗位类别有所不同:

一、体检标准与项目
1. 通用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液检测、B超、心电图等常规项目。特殊岗位(如警察)还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2. 特殊要求
女性:生理期暂缓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者需提前告知,避免X光检查。
视力:矫正视力检查需佩戴框架眼镜,禁止隐形眼镜。
二、体检流程与安排
1. 时间与地点
公务员/选调生:通常在指定日期早晨6:50-7:00集合(如成都天府金融中心),统一乘车前往体检机构。
事业单位:部分安排在区级人社局指定地点(如新津区人社局),要求8:00前空腹报到。
2. 费用承担
公务员及部分岗位需自费(约300-432元),选调生由单位统一结算。
三、注意事项与纪律
1. 必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署名)、黑色签字笔。
事业单位应届生需携带“三方协议”。
2. 行为规范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严禁冒名顶替或请人代检,违者取消资格。
需如实填写病史及手术史,隐瞒将影响结果认定。
3. 身体准备
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避免剧烈运动、饮酒及高脂饮食。
着装要求:避免印花衣物、连衣裙及连裤袜。
四、复检与递补规则
1. 复检申请
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检(公务员/事业单位)或3日内(部分事业单位)。复检仅限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
警察职位中部分项目(如视力、心电图)不安排复检。
2. 递补机制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指定体检机构
体检需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如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其他机构结果无效。
提示:以上要求综合自成都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及选调生招录公告,具体细节请以新招聘公告为准。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体检安排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