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以及相关招飞政策,成都地区的民航体检标准与全国统一要求一致,主要涵盖身体条件、视力、心理健康等方面。以下是核心体检标准要点:

一、基础身体条件
1. 身高要求
男性不低于168厘米,且不超过190厘米,女性无明确限制(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2. 体质指数(BMI)
BMI需在18.5至28之间,计算公式为:体重(kg)÷身高(m)²。例如,身高175cm的男性体重应在56.7kg至85.75kg范围内。
3. 骨骼与体态
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骨关节疾病或手术史。
二、视力与眼部健康
1. 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
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双眼矫正视力需达到1.0以上。
屈光度(等效球镜)范围:近视不超过-4.50D,远视不超过+3.00D;散光不超过2.00D,屈光参差不超2.50D。
2. 视力矫正限制
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者(如激光手术),需停戴角膜塑形镜至少1个月,且术后观察期不少于90日,同时需提供完整的术前检查记录。
3. 其他眼部疾病
色盲、色弱、斜视、弱视、青光眼、视网膜病变等均为不合格。
三、内科与心理健康
1. 心血管系统
血压需满足:收缩压持续<140mmHg且≥90mmHg,舒张压<90mmHg且≥60mmHg。高血压患者需通过药物控制达标(如使用噻嗪类利尿剂等),且无并发症。
2. 传染性疾病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艾滋病(HIV阳性)等均不合格。
3. 精神疾病史
无精神分裂症、癫痫、抑郁障碍、焦虑障碍等病史,且无自杀或自伤行为记录。
四、其他特殊限制
1. 皮肤与纹身
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有纹身,且无慢性皮肤病(如牛皮癣、白癜风等)。
2. 泌尿与消化系统
胆道结石、泌尿系统结石(肝内胆管结石除外)、慢性肠胃疾病(如溃疡病)等均不合格。
3. 听力与嗅觉
耳道流脓、听力损失(需通过纯音测听检查)、嗅觉丧失等不合格。
五、体检流程与注意事项
1. 初检安排
成都地区考生需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布的初检日程参加面试,初检包含身高、体重、视力等基础项目。
2. 医学鉴定依据
终体检结论需参照《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涉及复杂病症可能需附加专项检查(如24小时动态心电图、脑电图等)。
与文件
新体检标准《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
具体招飞初检流程可查阅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发布的初检表及报名要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条款或地区初检安排,建议直接咨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或相关航空公司招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