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各区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体检要求,教师公招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以下是综合各区域公告的体检标准及要点整理:

一、体检标准依据
1. 参照文件
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重点关注内科、外科、五官科、影像检查(如胸部DR、彩超)、心电图、血液及尿液检验等项目。
特殊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需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标准;乙肝检测项目按规定不纳入体检范围。
残疾人评估: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2. 体检结论有效性
初次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项目,可在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针对影响结论的项目,且需在指定医院(如三级甲等)进行,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检项目及流程
1. 常规项目
基础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视力、听力、口腔等)。
影像检查:胸部DR、彩超(肝胆胰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肝肾功能等。
特殊岗位要求:例如幼儿园教师需增加传染病筛查。
2. 注意事项
空腹要求:抽血和彩超需空腹8-12小时,完成后方可进食。
女性检查:妇科检查需避开经期;怀孕或可能受孕者免做X光检查。
材料准备: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部分区域要求贴体检表并加盖骑缝章)。
三、费用及时间安排
1. 费用承担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标准因区域和医院不同略有差异,一般在240-400元之间。
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时间节点
体检时间:通常在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区具体日期不同(如温江区为5月29日,崇州市为5月20日)。
结果领取: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报告,部分区域支持快递到付。
四、递补与不合格处理
1. 递补规则
因体检弃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后自动放弃或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2. 淘汰标准
体检结论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有精神病史、性侵违法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的情形不予录用。
五、各区特殊要求(摘要)
| 区域 | 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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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白江区 | 残疾人员需以履职能力为评估重点,复检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
| 天府新区 | 加试岗位(如高中地理教师B岗)需通过加试后确定体检名单,复检在三级甲等医院。 |
| 高新区 | 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递补需经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序。 |
| 温江区 | 体检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漏检项目视作不合格。 |
参考来源
青白江区教育局招聘公告、天府新区教育人才考核招聘、温江区教育局公告、四川师范大学医院体检须知、崇州市体检公告等。
如需了解具体体检医院名单或更详细流程,建议登录各区教育局官网或咨询招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