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详情 |
---|---|
教资认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规定开展认定工作。 |
认定对象 | 1.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在新乡市的中国公民。 2. 驻新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新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
申请条件 | 1.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 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
认定机构 | 1.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统一在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认定。 2.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高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请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发布公告为准,联系方式见相关附件。 |
网上报名 | 1. 全省上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相关附件。 2. 新乡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社会生网报时间:5月20日—5月29日;应届毕业生网报时间:6月10日—6月19日。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 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 ,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必须准确填写邮寄通讯地址到小区,手机号码保持畅通),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应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编号信息之后再网报,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
体检预约 | 1. 找到您所在地的医院或体检中心,了解其体检项目和费用等信息。 2. 根据您所在地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或体检中心。 3. 提前联系医院或体检中心,预约体检时间和项目。 4. 在体检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 5. 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6. 完成体检后,等待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体检报告。 |
体检注意事项 | 1. 体检前需遵守医院或体检中心的相关规定,如禁食、禁止饮酒等。 2. 体检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病史等资料。 3. 如有不适或疑问,可向医生或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咨询。 |
现场确认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设立现场确认点,用于申请人前往提交纸质认定材料。现场确认点受理的人员范围和受理时间由认定机构规定,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对照和区分,选择自己所属的确认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去现场确认。 |
认定流程后续 | 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试讲后等待得出认定结论(公示) ,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
证书领取 | 1. 2024年下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认定通过人员(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业务平台”界面查询认定结果,包括报名号、认定状态、教师资格证编号等)。 2. 领取时间及地点(以新乡县为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在新乡县便民服务中心(金融大道与中央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教体局窗口。 3. 领取方式: - 网报时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 - 邮寄发放:根据便民服务要求,已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邮寄申请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以邮寄方式发放。申请人在网报时已经填写邮寄信息的,证书已经委托中国邮政寄出,费用到付,请保持电话畅通。申请人在网报时未填写邮寄信息的,请尽快与中国邮政联系并提供邮寄信息,联系电话:0373 - 2711183(王老师)。 - 现场领取:未提交邮寄申请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12月2日 - 12月3日到新乡教育局7楼708房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373 - 3519000。 4.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随同教师资格证书一并邮寄发放,申请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材料,拆封邮件时请小心注意避免损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地县(市)、区认定机构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
术语解释:
1.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的证书,且要在有效期内,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是河南省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所依据的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由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教资认定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是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中的一部分,通过该测试来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
建议反馈 您的每一条建议,我们都认真对待
返回顶部 快速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