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事件 | 具体内容 | 时间 | 相关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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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示 |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示 | 2025-01-13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 | 发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 | 2024-05-06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发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2024-04-19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结果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 公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结果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 | 2024-04-29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 | 公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需要进一步检查、提交病历和体检暂缓人员名单,未列入上述人员名单的为放弃体检资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 | 2024-05-11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结果公告 | 公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 2024-05-13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 发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 2024-05-13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结果及相关考察事项公告 | 公布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结果及相关考察事项 | 2024-05-15 | - |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四批体检结果及相关考察事项公告 | 按照规定,将第四批体检合格的3名同志确定为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对象,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为体检不合格人员;确定马昊男为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四批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1日 - 2024年10月25日,监督电话:0371 - 65899395、65899600 | 2024-05-24、2024-10-21 |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反映 | |
2025年 | 河南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发布河南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2025-01-06 | - |
河南省2025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发布河南省2025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2025-01-06 | - | |
2023年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月12日进一步体检结果及相关考察事项公告 | 公布河南省省属监狱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023年5月12日进一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将2023年5月12日进一步体检合格的3名同志确定为河南省省属监狱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对象 | 2023-05-12 | - |
体检及复检相关要求 | 体检需要进一步检查人员须于2023年5月12日早上7:00前到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门前集合(地址:郑州市经四路3号);复检人员须于2023年5月17日早上7:00前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需要复检人员集合时间地点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工作相关人员通知为准(联系电话:0371 - 65899346),逾时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逾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1次 | 2023-05-12、2023-05-17 | 体检需要进一步检查和复检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集合;参加进一步检查和复检的考生要认真阅读和遵守体检须知有关规定,可登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 | |
2021年 |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公告 | 公布河南省省属监狱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包括2名2020年招录中因怀孕延迟至2021年参加体检的考生),未列入上述人员名单的为放弃体检资格人员、不合格人员(包括不可复检人员和可复检人员) | - | 复检人员须于2021年6月17日早上7:00前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需要复检人员集合时间地点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工作相关人员通知为准(联系电话:0371 - 65899346) |
通用 | 体检标准 |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局 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规定进行 | - | - |
通用 | 报考条件 |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还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 - | - |
说明:
1.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是针对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对报考者身体基本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标准,涵盖了身体各个方面的健康指标要求。
2.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上,针对一些特殊职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制定的更为具体和严格的体检标准,例如人民警察等职位可能有视力、体能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 资格审查:是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全过程中,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如果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 复检:是指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确认的报考者,进行的再次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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